看点一:每月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此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税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
三是新增两项扣除,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
不过,程丽华表示,5000元“起征点”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看点二:超额累进税率级距增加,月收入2万以下人群税负降低50%
根据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税。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
以某月工薪收入15000元的纳税人为例,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3500元,之后乘以25%的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每月需缴个税1870元;按照新税法计算,扣除5000元“起征点”,之后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只需缴税790元,税负减轻58%。如果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以及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进一步减轻。
看点三: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
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是“认钱不认人”,由于无法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纳税人个人归集,根据个人总所得纳税,因此导致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
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下,纳入综合范围的不同所得项目将合并计算纳税,税负的分配将更为公平。此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下,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将全年纳入综合所得的各项收入汇总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将带来政府与纳税人关系的重大变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意识,增强纳税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对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看点四:稿酬收入打五六折,劳务收入打八折
新个税法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原收入额打八折计算纳税。
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在允许扣除20%费用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减按70%计算优惠,两项因素叠加,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也就是说,100元的稿酬收入,将按照56元来计算纳税,大幅降低了税负。
看点五: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看点六:个税税率最高45%体现了个税调节分配的功能
本次个税改革,税率降幅最大的是20000元月收入以下人群,高收入人群虽也有一定幅度的减税,但为了体现税收分配调节的功能,降幅较小。
看点七:配套征管制度抓紧制定中 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说,此次新个税法打造了六方面制度创新:自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反避税条款、部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管理以及纳税信用运用。税务部门正全力以赴完善征管配套制度,同时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和打造纳税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