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解释一下两者的定义;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并要符合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置外资企业需要注意几点。
第一如在上海浦东公司注册是要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或设备进行生产或加工等。
第二外国的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但不能是母公司的字公司,办事处或代表处等。
第三外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承担中国的法律。
外资公司如果在临港注册公司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承担的责任以其经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
(1)如果在上海浦东临港注册公司按合同规定占有股份,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谁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谁就控制了公司的经营权。
(2)国外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国投资必须占51%以上。而我国的规定不同于外国。对外商合资企业的股份,只规定下限不少于25%,没有明文规定上限。
(3)浦东公司注册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有一定比例要求。总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要等于投资总额的70%;且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对全营各方的认缴资本不负还本付息责任。
(4)中外合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其经济责任以各自出资额为限。 (5)国外投资者所得的利润及其合法所得,必须是外汇才能汇出,这就要求在 合同中规定产品外销出口比例,在经营中强调外汇收支平衡。。